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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6-20 00:22:02阅读: 次
近日,盐湖法院东城法庭法官来到山西省晋城监狱,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。
调解,在高墙内进行——东城法庭狱中调解离婚纠纷
近日,盐湖法院东城法庭法官来到山西省晋城监狱,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。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,案件调解解决。
案件调解始末据了解,梁某与耿某于2016年10月相识,2016年12月16日登记结婚,婚后无子女。2017年3月,耿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现在山西省晋城监狱服刑。为此,梁某向盐湖法院起诉,要求与耿某离婚。
东城法庭在受理该案后,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情况,为听取耿某对婚姻的真实意见,保证其合法权益,第一时间与监狱取得联系,协商确定开庭时间,并提前制定好庭审和调解预案。
在晋城监狱的大力支持下,承办法官通过监狱提供的内部视频系统连线耿某,从情、理、法的角度出发,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思,引导彼此换位思考,经耐心释法明理,原、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。最后耿某表达了对妻子、父母的愧疚。
承办法官对满怀忏悔的耿某说:“希望离婚不要对你的内心产生大的影响,你一定要继续好好改造,争取早日回归社会,你的家人们都在等你回来。”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下,耿某签署了调解协议。至此,一起涉服刑人员的婚姻纠纷顺利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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