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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4-09 12:22:03阅读: 次
本报讯 孟津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绑架人质勒索巨额现金案,4名犯罪嫌疑人7日被刑事拘留。
绑架人质勒索十四万犯罪嫌疑人被刑拘
本报讯 孟津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绑架人质勒索巨额现金案,4名犯罪嫌疑人7日被刑事拘留。
孟津县公安局局长刘发标介绍,5月26日17时许,济源市某路桥建设公司经理李某报警称,他27岁的儿子李可在会盟镇被绑架。李某说,10天前,他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称孟津有一段路桥工程,想同自己谈谈生意。
随后双方约定5月26日在会盟镇面谈并签订合同。5月26日下午3点多,李某带着儿子和一同事驾车来到会盟镇,对方在电话中让他们等一会儿,并称自己的哥哥是孟津县副县长,也要见见李某。
后来,李某带同事到会盟镇市场闲逛,儿子在车内等。李某当日下午5点多回到车前时,发现儿子不见了,有群众告诉他说下午4时30分左右有人把他儿子强行拖进一辆无牌照桑塔纳轿车拉走了。
接到报警后,孟津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,5月26日19时,一陌生男子给李某打电话,让其“准备现金等待通知,不准报警”。
5月27日上午9时,绑匪要求李某准备14万元现金交换人质。5月28日中午,绑匪再次要求李某将现金送至偃师市顾县镇火神凹村。警方经过周密安排,决定将计就计。
5月29日14时许,钱如数交给绑匪。20分钟后,被绑架的李可被一辆无牌照桑塔纳轿车送至“交易”地点。
为将歹徒一网打尽,警方没有急于动手,他们对该车实施秘密跟踪,决定伺机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。
5月30日,桑塔纳轿车载4名男子出现在洛阳火车站,专案民警跟踪追击,将该车拦截,车上4人均为实施绑架的犯罪嫌疑人。
犯罪嫌疑人霍某、郑某、魏某、张某等5人均为偃师市人,因听说李某与别人有经济纠纷,霍某就开始策划绑架勒索李某,他指使郑某编造谎言约李某见面,并对李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后,对李某的儿子实施了绑架。
目前,部分现金已被追回,抓捕工作仍在进行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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