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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2-15 12:22:02阅读: 次
大同晚报讯(记者 邸东芳)为解决散煤燃烧带来的污染,有效控制城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,本市强化总面积102平方公里范围内“禁煤区”建设,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。
我市设置城市“禁煤区”
大同晚报讯(记者 邸东芳)为解决散煤燃烧带来的污染,有效控制城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,本市强化总面积102平方公里范围内“禁煤区”建设,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。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的。 按照本市近日出台的《大同市城市“禁煤区”建设实施方案》,2018年10月30日起,本市将通过实施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、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等多种方式,达到“禁煤区”范围内除煤电、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、销售、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的目标。
按照空气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“禁煤区”范围。 本市全面开展“禁煤区”建设,要求禁止储存、销售和使用煤炭及其制品;“禁煤区”内燃煤电厂、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等燃煤污染源全面达标,以煤为原料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,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,并与环保部门联网;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,“禁煤区”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,在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,通过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“煤改醇基燃料”、太阳能、余热、余压、地热能等方式实现禁煤区内生产、生活及商业用途清洁供暖改造;结合城市规划加快实施禁煤区内城市城中村、棚户区和平房户改造、拆除或搬迁工作。
对于禁煤区范围内暂时无法改造和搬迁的,实施清洁能源替代;淘汰35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。 对于“禁煤区”外围地区,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推动清洁能源改造工作,将城市禁煤区逐步扩大至这些地区。 确保“禁煤区”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按期完成,本市将组成督查组强化督查,对提前或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奖励;对重视不够、弄虚作假、责任不落实、工作不得力、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,严格实施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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